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 1985, Vol. 9 ›› Issue (01): 60-71.doi: 10.3969/j.jssn.1000-2006.1985.01.008
廖桂宗
Liao Guizong
摘要: <正>在试验研究中往往要对处理均值间的差异是否显著作出判断。当试验研究仅限于一个数量指标时,通常采用一元方差分析法,以F统计量为判据,检验各处理均值间差异是否显著。但如果研究的数量指标不是一个,而是p(p≥2)个时,如仍采用一元方差分析法,不能综合多个数量指标的信息对试验处理作出全面比较。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多元方差分析法,并以WILKS统计量(A)为判据,检验各处理p维均值向量间差异的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