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道德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出版道德公约
  •   林业学术期刊作为林业领域学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净化学术环境,倡导优良学风,促进林业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追求林业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坚持真、新、精的用稿原则,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林业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综合利用为宗旨,以促进林业领域学术交流和教学科研为己任,注重学术道德,弘扬创新精神;维护学术诚信,抵制学术不端;加强编辑和审稿队伍建设,恪守出版职业道德。
      论文作者和期刊编辑对维护出版道德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均负有重要责任。作者应该对其论文的写作行为负责;编辑应该对所编期刊的出版行为负责。为此,就论文出版过程中涉及的学术诚信问题约定如下。
    1.作者的责任
    1.1 作者应确保所投稿件内容真实可信,符合我国的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
    1.2 作者投稿时必须做出所投稿件无学术不端行为(如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署名不实、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虚假注释、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等)的承诺。
    1.3 作者在投稿处理过程中,发现论文错误,应及时撤销来稿或提出更正;引用他人观点应注明参考文献;文章所有署名作者必须对研究有贡献。
    2.编辑的责任
    2.1 编辑应按照《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的办刊宗旨和要求,客观公正地对稿件进行评审(包括邀请同行专家评审),遴选符合本刊要求的优秀论文出版。编辑有接收来稿和拒绝不符合报道范围稿件的权力,对所有来稿没有利益冲突。
    2.2 编辑应及时向作者反馈审稿专家的意见和符合编辑标准的修改意见。尊重审稿专家意见,同时保护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讨论和争鸣。
    2.3 编辑邀请专家或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工具对稿件进行甄别和检测,以避免期刊编辑出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
    3.审稿专家的责任
    3.1 审稿工作采用双盲法进行,审稿专家对来稿的研究内容没有利益冲突,对来稿的评价应该客观公正。
    3.2 如审稿专家发现来稿观点错误、知识性错误、严重抄袭、数据有伪造嫌疑,应向期刊编辑部反馈,对来稿是否达到公开发表标准给出明确的意见。
    4.编辑部的责任
    4.1 编辑部对确有证据表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将作退稿处理,并根据情况通知作者,或作者研究团队,或作者所在单位。

    4.2 通过审稿后录用的论文,在出版之前,将发行权专有授权给《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作者同意文章出版后以CC BY-NC-ND的许可进行使用。

    4.3 对本刊已经发表的论文,一经查实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编辑部将参照COPE(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的期刊编辑行为准则,在本刊以及本刊网站上发布撤销发表该论文的声明,并删除相关数据库中该论文的数据,终止该论文的传播,消除不良影响。
    5.读者的责任
      编辑渎职、把关不严,出现学术不端问题,读者可向《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编委会和期刊主办单位、主管单位投诉,若情况属实,将给以适当处分或公开道歉。
      为维护学术道德,保证期刊学术声誉,凡向本刊投稿的作者,本刊邀请的审稿专家、以及本刊读者均视同认可本公约,并请依此自律。

  • 发布日期:2019-12-25 浏览: 1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