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 1984, Vol. 8 ›› Issue (03): 51-58.doi: 10.3969/j.jssn.1000-2006.1984.03.009
关励巧;张治强
Guan Liqiao and Zhang Zhiqiang
摘要: <正>本文剖析了苏联及我国沿用已久的标准地法的实质。探索了用森林经理小班调查材料、连续清查样地材料结合已验证的标准表来确定数量、工艺成熟龄的可能性,为基层林业生产单位及已建立连续清查体系的省(区)确定成熟龄和论证主伐年龄提供取材广泛而又较经济的方法。